1993年6月30日 深圳成立了国内首家物业管理协会。
1994年 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1994年4月1日 建设部颁布实施《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2003年9月1日 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2005年12月1日 《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开始实施。
2006年9月 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第一批师资培训举行。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0月30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发布。
2009年12月1日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出台,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业主大会规程》同时废止。
2010年10月21日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