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物业行业现在该做的就是明晰物业工作内容,让业主知道物业到底是干什么的,发生了什么事情应该来找物业,因为现在许多业主都对物业工作的认识太少,有着极大的认识误区。前两天开发尊誉东方项目的总经理就提到这样一件事,令他也感到十分困惑:有一天他在小区里走,碰到一位业主,他就上前打声招呼说:“我是开发这个小区的总经理,您看住在这个小区遇到什么问题没有,我可以找人帮您解决”,结果得到业主这样的回答:“我不找你,我得找物业,有啥问题我都得找物业。”由此可见,一些业主对物业工作的理解误区,不仅如此,包括对物业收费问题业主都存在很大的不理解,哪怕物业费仅收0.8元/月/平方米,仍会有业主怀疑:“物业是不是挣我钱了?”
关于物业收费的问题,目前的物业费定价基本上都是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之后的价格,而不是靠成本测算后得出的合理价位。以威尼斯花园小区为例,1998年的物业费标准是0.85元/月/平方米,直到2006年,物业才与业主委员会研究上调物业费,当时按照成本测算后得出的每年应收的物业费是1.2元/月/平方米,但是业主不同意,觉得凭什么一次性涨这么多呢?经过双方的反复商讨后,最终将价格确定为1.08元/月/平方米。
也许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物业费要进行调价,其实,最大主要的原因就是人工成本上涨,而且招工还特别难。以保安为例,2003年,威尼斯花园的保安工资是700元/月,许多人托关系走后门想来当保安,现在保安人员工资涨到1600元/月,仍然招不上人;保洁人员过去400元/月的工资就可以招聘到,现在1200元/月都没人干。尤其在长春市出台“老旧散弃”小区物业管理政策后,对物业费收取也有很大的影响,譬如有些业主会攀比,也会引发业主的抵触情绪而不交物业费,导致物业没钱招人,物业从业人员不够,又进而导致小区服务质量下降,如此恶性循环,长此以往下去的结果就是物业弃管小区,小区治安混乱,业主不满,严重时引发社会动荡。所以,政府、媒体应加大对物业工作的全方位报道与宣传,将物业市场引入到一个良性运转的轨道上来。
接下来,谈谈物业服务标准的问题。前段时间参加吉林省召开的关于物业服务规范的研讨会议,虽然会议上关于物业服务规范相关内容的制定还不够严谨,但至少传达出一种信号,就是政府要逐渐将物业行业市场规范化。物业服务的标准和物业费应该是同步的,业主不能要求通过交较低的物业费而享受较高的服务。目前,吉林省还没有出台明确的定量或定性的物业服务标准,像上海, 针对保洁、维修等物业服务分别出台了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业主可自行选择,比如一级保洁服务,二级维修服务等等,那么业主所交的物业费就要和服务标准相匹配。所以,政府应该考虑通过制定物业服务标准来收取物业费,同时还要将园区景观考虑进去,因为景观维护也需要一定成本,假设园区里有喷泉,那么喷泉的维护就需要成本,相应收取的物业费就要高于没有喷泉小区的物业费。
最后,说一下物业公共责任险。记得在2006年,太平洋保险公司要为我们公司做保险,但是时隔一段时间以后再与其沟通时,他们就称不能做这个业务了,究其原因,原来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曾和新星宇物业有过合作,结果那年冬天新星宇物业所服务小区就有多家暖气爆裂,造成很大损失,保险公司也赔了较大一笔,从那以后保险公司便很少做物业公共责任这个险种。这样就导致了小区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时,所需的维修费用就要从收取的物业费当中出,但因为当时测算物业费是完全按成本来测算的,如果拿出来一部分做维修费用,可能就得挤占物业工作人员的工资,引起服务质量的下滑。
总而言之,如果以上问题得不到解决,物业管理就会非常被动,而且由于现在行业入行门槛低,一些小的物业公司也纷纷进入,致使了整个物业行业水平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