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物业管理营销的重要对象-沈阳品牌物业公司

3046  2014-03-13 09:00:07
在物业管理行业的“娘家会”上,我们能够比较多地听到“开发商对物业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的企业抱怨和对开发商的声讨,也有对“开发商神气不了几天,最终还是业主说了算”的忿忿不平,这不正说明物业管理对开发商的营销还远远不够吗?开发商是谁、开发商需要什么、物业管理能为开发商做什么、开发商为什么不理解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怎样对开发商营销?思考、认知、回答、实践这些问题,笔者以...

      在物业管理行业的“娘家会”上,我们能够比较多地听到“开发商对物业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的企业抱怨和对开发商的声讨,也有对“开发商神气不了几天,最终还是业主说了算”的忿忿不平,这不正说明物业管理对开发商的营销还远远不够吗?开发商是谁、开发商需要什么、物业管理能为开发商做什么、开发商为什么不理解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怎样对开发商营销?思考、认知、回答、实践这些问题,笔者以为是当前对开发商进行物业管理营销最应当采取的务实态度和捷径。

  开发商在相当长的阶段是“大业主”、是前期物业管理的采购人、是物业服务的第一消费者、是众多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的供养者,不容置疑,物业服务企业不能把开发商当作自己的服务对象,无异于自找苦吃、自断生路;开发商是房地产品的集成商、是房地产品的缔造者,物业服务企业不能把服务产品的定位、设计及其有效提供置于匹配开发商的项目定位和服务要求上,肯定不令开发商满意;开发商对物业管理的需求,源于物业管理的专业(专门的机构、专业的人员、专门的工具、专业的手段、做专门的事情),否则,物业管理就不能承载一个独立行业的职责、物业服务就不能作为一种单独的商品被市场交换了;开发商在房地产规划设计、建设阶段需要物业管理介入“产品制造”的独特专业意见和建议,更需要在销售阶段携手物业管理向购房人展示、感受房地产品的完整和完美形象,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能力、无所用心,怎么不辜负开发商的期望;开发商在房地产品的交付前、交付中、交付后,都需要物业管理作为特殊的“中间人”,有益、友善、有效地实现其房地产品的完善、交付、维护、品质延续、增值过程,物业管理对房地产品“事不关己”、“推托责任”的“做派”,怎么可能被开发商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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