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的前期物业管理介入活动,特点有哪些?

2722  2014-02-17 16:18:07
  一、工作的无偿性  物业管理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介入活动,是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利于以后的经营管理活动而进行的“铺底”性质的市场活动。对于这种活动的付出,业主不会以物业服务费的形式去买单;同时,开发企业虽然也存在引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促进销售之类考虑的积极性,但是目前因为种种原因而不会为此付费(不过,随着市场的发展,以后开发商完全有可能为此买单)。因此,这种投入目前只能主要由物管企业自己以市场...

  一、工作的无偿性

  物业管理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介入活动,是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利于以后的经营管理活动而进行的“铺底”性质的市场活动。对于这种活动的付出,业主不会以物业服务费的形式去买单;同时,开发企业虽然也存在引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促进销售之类考虑的积极性,但是目前因为种种原因而不会为此付费(不过,随着市场的发展,以后开发商完全有可能为此买单)。因此,这种投入目前只能主要由物管企业自己以市场开拓费用的形式去负担。

  二、过程的不定性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活动并不在国家的法定要求范围之内,完全是物业管理企业为了自身长远利益的需要而主动进行的开发性投入活动;而不同的开发企业以及相应的项目(楼盘)因为种种原因而千差万别,各有不同。因此,这种由物业管理公司居于主动位置的与开发公司的合作活动,组织形式上自然也就松散不定,物管企业完全可以按照自身的意愿和可能随时安排和调整物业管理活动的具体形式、方法、力度等。

  三、投入的风险性

  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项目开发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企业必须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比如一定规模的楼盘必须公开招标)将项目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这也就是说,开展了前期物业管理介入活动,并不等于就取得了物业的前期管理权,也不等于取得了业主委员会聘用的资格。可见,前期物业管理介入活动给物业管理企业的回报,只能是更多胜算的机会。

  市场就意味着竞争,投入就免不了风险。尽管前期物业管理介入活动需要投入并难免风险,但是,为了长期的利益和发展的需要,具有远见卓识的物业管理公司还是千方百计地挤出资金和精力,积极投入到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活动之中(当然,有关那些由开发公司举资兴办和控制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某些别有用心的前期物业管理介入活动的问题,不在本文讨论之列),以争取更多的市场机会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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