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个别业主的需求可以由少数人甚至个体完成,若要满足业主群体的需求,则必须有一个严密科学的组织。这个组织既可由物业管理提供,也可由其他社会商业机构提供。以下3种是物管行业熟知的业主资源经营方式。
1.特约服务。在物业服务合同的范围之外,受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为业主个体提供服务,并收取约定费用。这种服务也被称为“综合经营”、“增值服务”、“专项服务”、“特色服务”等。2.社区商业。各类经济组织看到了业主群体巨大的消费潜力,开始在社区内进行商业活动,其经营不仅面向业主、物业使用人群体,并向周边非业主群体辐射。
3.服务集成商。物业管理在满足业主需求资源的过程中,不涉及具体的产品或者商业,而是搭建专业的信息服务平台,让业主的需求与社会服务资源的提供在这个平台上实现对接。物业管理做社会服务资源的搜集者、统筹者和组织者。物业管理的电子商务可以理解为服务集成商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目前,服务集成商仅限于概念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