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监察意为发生情况后进行监察并善后处理,这样就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造成了很多被动情况,不能主动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对情况不了解,在新闻媒体介入后不知所措,事态的恶化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为此我们在电梯安全监察方面提出了“早介入、早发现、早服务、早消除”的工作思路。
首先及时发现,消除隐患。一是认定何为拒检电梯。当检验单位上报某小区电梯拒检时,监察单位第一时间去现场了解情况,对开发商、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当地居委会进行详细了解,并予以协调。当场不能解决的,及时召开沟通协调会,避免事态扩大化。二是处理检验不合格且超期未整改的电梯问题。先与检验单位、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沟通,通过张贴一次提示、二次提示,三次公告的方式告知小区全体业主,电梯未年检存在安全隐患,最后再采取强制措施,避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三是要求检验单位及维保单位发现安全隐患或使用单位未设置管理人员的及时上报,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监察,督促其整改到位,并通过物业协会对该公司予以通报。
其次,构建网络,实施救援。《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乘客被滞留电梯轿厢不能超过1个小时。因维保单位驻点问题,在一些偏僻的地方虽能1个小时赶到,但乘客滞留电梯轿厢心情迫切,遇到病人及老人小孩等将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事件。我们充分考虑到相关情况,构建网络,实施第一时间救援。
一是成立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专家组。选择经验丰富、尽职尽责的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为电梯应急处置专家组成员,明确专家的职责、义务,在发生事故时带上专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大多为物业公司保安或楼管员,基本都是24小时值班,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才能第一时间将电梯轿厢门开启,对滞留人员实施救援。
三是构建同一地区电梯维保安全救援网络。要求在同一地方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维保单位互通互联,相互有联系电话,有互相帮助的机制,共同开展电梯应急救援事项,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人员不足或第一时间赶不到现场的缺陷。
四是打造纵、横向电梯事故救援体系。要求监管、检验人员通讯24小时畅通,在接到电梯困人报告的第一时间联系到维保单位,并赶往现场参加救援;与当地政府沟通,对当地的消防官兵每年进行一期的电梯困人救援培训,提升救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