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监管”,就是以“保姆”的方式对对象进行监管。就电梯而言,监管者要承担起监管对象的一些责任、义务,导致主次不分、责任不清,各方责任没有落实。
“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的唯一一部法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其中对“监察”两个字的释义为监督(督促)考察及检举。如果面对的目标是设备,可以解释为监测、监视、监控、检查等。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是进行安全监察而不是监管,回到正确的安全监察就要摈弃保姆式的监管。
首先,理顺关系,落实责任。一是要理顺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单位、监督单位,划分出明确的管理方(产权方或使用方)、维保方(维保单位)、检验方(法定检验单位)、监察方(监督单位)。二是根据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我们印发了《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运行各方职责须知》,确定每部电梯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以及维保单位,明确了使用单位为电梯的责任人,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多次改进,以漫画的形式加以宣传,让群众一目了然。三是对每台不确定使用单位的电梯予以强制封存。对产权不清晰、无物业单位也无业主委员会的电梯及时通知当地居委会,并张贴公告向每个业主说明,在规定的时间如没确定使用单位,就依照相关规定对该电梯予以强制封存。
其次,强调重点,明确监察。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主要职责是抓源头,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摈弃以电梯台数定人,以检查率100%为目标的工作。
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电梯安全监察,把大型商场、人员密集区域、医院、学校等确定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这些区域的各方责任是否落实,并采取多次检查方式让使用单位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及监察,专门举办物业公司及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确保人员持证上岗且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重点监察屡次发生投诉举报及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要求维保单位加强维保,对确认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强制封存。
不定期对检验单位检验过程进行监察,对新安装的电梯验收竣工过程进行监察,查看检验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及验收,查看检验单位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做法,并不断加强对维保单位的安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