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房 应该啥时候交物业费—沈阳物业公司
沈阳市民董女士去年7月份在和平区九洲湾景汇小区买了一套房,去年11月份交房。由于小区的水电都是临时的,也没有采用集中供暖,因此董女士一直都没入住。
今年,当董女士想要办理入住时,小区的物业公司要求董女士交付从去年11月份开始的全年物业费,必须把以前的物业费“补齐”,才能拿到钥匙。“钥匙在交房的时候就应该给我,和物业费有啥关系?物业费不是入住以后才交的吗?我还没入住呢,之前的服务也没享受到,物业费不是白花了吗?再说小区达到入住条件了吗?怎么还能用物业费来‘卡着’钥匙呢? ”董女士不解。
面对董女士的疑问,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向相关负责人反映业主的意见,再向董女士回复。
物业的做法合适吗?物业费到底应该从啥时候开始交?不少居民认为应该从自己搬进小区的那个月开始交纳物业费,相关法规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和平区房产局小区办,小区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小区已经通过了验收,相关单位向小区下达了入住单,那么无论业主选择何时入住园区,都应该从入住单下发那天开始交纳物业费。“因为园区要进行前期维护,所以开发单位一般都把钥匙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如果这个小区已经有入住单的话,业主可以看看入住单的日期,是什么时间,就得从什么时间开始交物业费。 ”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小区入住条件的问题,业主只能与开发单位进行沟通,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摘自: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