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公共关系的现况
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起步较晚,由于观念和认识的偏颇、传统体制的惯性,管理功能的混肴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等原因,造成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着艰难的公共关系攻关。而当今物业管理公司的面临着的公共关系主要是在业主对物管的投诉上。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统计,从 1995 年至今受理消费者对商品房的投诉达上千件,仅 2001 年就有 200 多件,这其中物业管理的投诉占了很大的比例,且有上升趋势。而深圳市住宅局的统计, 2001 年他们所接到的物业管理方面的有效投诉约上千宗。
由此可见,现阶段物业管理企业对公共关系的处理,仍然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和认识,而有效的处理和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关系,不仅有利于物业管理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改善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环境,更有利于社区管理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对物业管理企业任重而道远。
物业管理公司公共关系概述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同产权多元化和管理多部门相衔接的多家多头统一管理,是现代物业管理的一大特点。在特定的社区管理系统中,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着错综复杂日系统环境条件。搞好系统公共关系,特别是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协调,以成为物业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一、物业管理是一项社会基础工程
房地产是城市的基础产业,社会生活、社会生产和多项社会经济活动都离不开房地产,而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业的最终环节,则成为城市的社会性和基础性管理。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物业管理与千家万户关系密切联系
物业管理是以“人”为中心开展活动的,为人的生存、发展、享受提供了各种方便,为人们所居住的社区创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这不仅对人们的生理而且对心理都会产生重大影响,使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人们精神得到享受,情操得到陶治,促进人们的思想、精神、道德得到升华。可以说物业管理为千家万户提供了安居乐业的保证,因而也成为了社会公众的关心焦点。
2、物业管理与社会各界之间的关系
在物业管理的实施过程中,涉及到许多部门、组织及机构,它们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从而使物业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因此,作为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对外统一,协调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
二、物业管理集分散的社会分于一体
物业管理变传统房管的单一性修缮服务为全方位的综合性服务,集分散的社会分工于一体,充当社会“中介”角色,履行统一组织和协调的职能。
由以上可见,物业管理作为一种社会基础工程,这一概念决定了其特定复杂的社会公共关系,基于这一认识,我国物业管理在经过二十多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总结,特别是一些发达城市,他们在改革体制过程中,就将物业管理的建设例为重点的扶持产业抓,而对“物业管理是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突破口,是促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搞好城市建设和管理衔接的突破口”的历史证明的认可同时,成立了四级协调机构,从而为物业管理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更克服了物业管理公共关系协调过程事所产生的各种阻力。
物业管理的公共关系分析
物业管理公司主要面对的公共关系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纵向的行政领导关系
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的纵向行政领导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检查与被检查、监督与被监督、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其实质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这一关系主要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条条”的关系。如物业管理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局,其负责物业管理行业归口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依法行政:规划、组织和推动全国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如,资质管理、业务指导等。此外,人民政府还负责协调各有关机构和部门之间的关系,在政府各职能管理部门中,如物价、市政、公安、公用、环卫、环保、园林、邮电、教育等部门,主要对物业管理的各专项业和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二、纵向的隶属领导关系
这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内部以上级领导关系,以及当开发商直接组建物业管理公司时,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上下级领导关系。其中,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协调,常因“子承父业”而缺少独立意识。例如,物业不具备峻工入户条件就接管,维修基金要以随意不到位等,直接损害了广大业主的权益。
三、横向市场交换关系及横向的协助配合关系
它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在市场活动中,依法按合同与市场各市场主体建立起来的经济关系。一般按照各市场主体性质和交按内容的不同主要分为:
1、聘用与受聘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的劳务交换关系,以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而确立。
2、承包与发包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与专业服务公司的劳务交换关系,以专项业和承包发项合同的签订而确立。
而横向的协助配合关系主要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同目标之下,与居委会、派出所等基层社区组织的横向协调、相互支持和工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