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物业管理公司住宅小区经营单位注意事项

2437  2013-06-28 08:51:58
物业公司住宅小区经营单位注意事项园区经营单位客户的管理规定本小区使用性质为住宅小区,所有设备设施主要为本小区以居住为目的的业主及住户服务的,为保证广大住户的权益,保证各单位正常经营,促进小区和谐发展,特制定此规定。一、庭院儿童游乐场仅为本小区居住的业主、租户的儿童提供服务,有儿童客户的经营单位需负责对自己的客户及家长进行告知和管理,禁止其在儿童游乐场游玩。二、所有来访客户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

                 物业公司住宅小区经营单位注意事项

    园区经营单位客户的管理规定 本小区使用性质为住宅小区,所有设备设施主要为本小区以居住为目的的业主及住户服务的,为保证广大住户的权益,保证各单位正常经营,促进小区和谐发展,特制定此规定。

一、庭院儿童游乐场仅为本小区居住的业主、租户的儿童提供服务,有儿童客户的经营单位需负责对自己的客户及家长进行告知和管理,禁止其在儿童游乐场游玩。

二、所有来访客户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停放。员工车辆遵照小区相关制度办理停放手续。

三、园区所有公共设施优先保证住户使用,各经营单位须加强对员工和客户管理,不得和业主、住户抢用电梯、庭院桌椅等公共设施,自觉礼让。

四、服从物业人员管理,当客户与管理人员在小区业主发生冲突,经营单位应负责对客户进行解释和协调。

五、不准在公共场所组织集体或经营活动,禁止张贴广告、标语,乱竖指示牌、广告牌、条幅等。

六、各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出入证,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

七、严禁在小区内从事以下活动(1)影响小区正常秩序(2)影响业主正常生活(3)政府明令规定及不健康的经营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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