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住宅小区经营单位注意事项
园区经营单位客户的管理规定 本小区使用性质为住宅小区,所有设备设施主要为本小区以居住为目的的业主及住户服务的,为保证广大住户的权益,保证各单位正常经营,促进小区和谐发展,特制定此规定。
一、庭院儿童游乐场仅为本小区居住的业主、租户的儿童提供服务,有儿童客户的经营单位需负责对自己的客户及家长进行告知和管理,禁止其在儿童游乐场游玩。
二、所有来访客户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停放。员工车辆遵照小区相关制度办理停放手续。
三、园区所有公共设施优先保证住户使用,各经营单位须加强对员工和客户管理,不得和业主、住户抢用电梯、庭院桌椅等公共设施,自觉礼让。
四、服从物业人员管理,当客户与管理人员在小区业主发生冲突,经营单位应负责对客户进行解释和协调。
五、不准在公共场所组织集体或经营活动,禁止张贴广告、标语,乱竖指示牌、广告牌、条幅等。
六、各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出入证,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
七、严禁在小区内从事以下活动(1)影响小区正常秩序(2)影响业主正常生活(3)政府明令规定及不健康的经营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