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加强制度创新,推动业主大会制度的落实

2092  2013-05-29 10:05:27
加强制度创新,推动业主大会制度的落实—沈阳物业管理公司但从全国目前对《规则》的执行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数量来看,还远未达到政策的预期目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现行制度下业主大会协调成本高,各利益主体相互博弈,难以达成一致;二是公共区域共同决策的理念尚未形成,业主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三是有的建设单位消极抵触、有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主动配合,担心会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造成干...

     加强制度创新,推动业主大会制度的落实—沈阳物业管理公司
    但从全国目前对《规则》的执行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数量来看,还远未达到政策的预期目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现行制度下业主大会协调成本高,各利益主体相互博弈,难以达成一致;二是公共区域共同决策的理念尚未形成,业主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三是有的建设单位消极抵触、有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主动配合,担心会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造成干扰;四是部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足或怠于履职,没有把足够精力放着对业主大会制度健全的指导上,致使从全国看工作推进总体较为缓慢。

一是明确的指导思想:坚持“社区主导、业主参与、自我管理、权责一致”的总体思路,积极拓宽业主自我管理渠道,搭建相关责任主体之间的沟通平台,实现住宅小区日常管理有组织、自我服务有途径、协调议事有制度的社区物业管理新局面,推动社区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实现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全覆盖。

二是严格的适用范围:全市城市建成区,具备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

三是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成立、运行和管理应坚持的三条原则:一是社区主导原则。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工作,列入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范围,接受社区领导;二是业主参与原则。全体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管理活动,履行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责任,共同协商处理小区事务;三是过渡建设原则。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是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前的过渡性组织,经过培育且条件成熟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四是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规则》等相关制度法律框架下,主动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召开业主会议,反馈小区物业管理有关情况;协调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业主管理规约的落实;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协助完成社区物业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是推进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成立和工作开展的保障措施:郑州市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强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计划方案,强化培训考核,确保住宅小区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组建工作落实到位,并逐步纳入正常工作范畴,给予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必要的经费支持。市、区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及其成员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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