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物业保洁公司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问题

2198  2012-08-14 09:49:57
沈阳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问题法制建设有待改善目前我国尚未有全国性的统一法规,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内容粗疏,各省市政府自行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执行细则均有不同版本,形式各异,甚至互相矛盾,无法形成统一及具系统性的体系,这对于跨区域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的标准化操作带来冲击。物业管理公约内容制订的监管仍嫌不足,造成公约权力的认受性薄弱,管理公司在执行公约的职责时经常踫壁,因而服务水平大...

              沈阳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问题

法制建设有待改善

    目前我国尚未有全国性的统一法规,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内容粗疏,各省市政府自行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执行细则均有不同版本,形式各异, 甚至互相矛盾,无法形成统一及具系统性的体系,这对于跨区域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的标准化操作带来冲击。物业管理公约内容制订的监管仍嫌不足,造成公约权力的认受性薄弱,管理公司在执行公约的职责时经常踫壁,因而服务水平大大降低。

监管力度不足

    现行的物业管理法规未能有效落实执行,因经费严重不足,人手编制未能跟上法律要求,因此严重削弱了行政监督的力度和执法效果,最终导致法规形同虚设。此现况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物业管理的忽视,如不加以纠正,日后会难以将物管行业的运作纳入正轨。

物业管理市场化未成熟

    管理合约在市场标投的普及程度严重不足。“自建自管”仍是社会上的主流模式。在缺乏市场竞争及消费者监督的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未能被有效约制,导致作业水平参差不齐,与业主的纠纷时有发生。加上管理收费仍然受制于政府的物价管制,以致未能真正反映市场消费价格的动向,大大扭曲了物管行业成本的结构,亦压抑了企业提升服务水平的意欲,因而“将货就价”, 加速了恶性循环的效应。

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认知不足

    目前国内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消费意识尚不成熟,很多人仍然怀缅从前由就业单位提供住宿的种种优惠,加上“各家自扫门前雪”的自私心态,导致抗拒缴交公共管理开支的情况仍然普遍。现时民众对物业服务的认知尚停留在“三保”(即保洁、保安、保养)的阶段。笔者相信持相同观念的政府官员亦为数不少,这样对物管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极不良的影响。

行业专业化程度不足

    现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来自五湖四海,原职业背景复杂,能力参差,文化程度不高,具大专学历者更为罕有。行业本身缺乏吸引力及薪酬偏低固然是主要原因, 但行业没有系统性培养从业人员的后果也不容忽视。近年实施物业管理师的发牌制度虽然有助行业走向专业化,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仍是阻碍行业发展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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