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是我2009年买的,去年才下来钥匙,一直没有装修,也就一直没住人,第一年办理入住手续时,除了交付取暖费,装修保证金等,已经交付了1500多元的物业费,那些费都得交,不交不给办入住手续。前些天,物业公司又催着交第二年的物业费了,真不知道为什么新房没入住还要交付物业费呢?”李女士说着,显得很无奈。
一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为记者解答了李女士的疑惑:“物业公司作为一个服务行业,负责小区的保卫、清洁、绿化及园区内的设施维护保养,为小区居民服务,物业的费用一般是从购买房屋开始收起的,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用也是为居民服务,我们也不可能因为小区内有的居民还没有入住房屋,我们就进行打折服务的。居民对空置房屋收取物业费有意见也是在小区刚刚建立的初期才有的,等到小区居民都入住了,意见就没有了。”
望海花园金鑫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的小区已经有10年了,在小区建立初期我们特地宣传了好一阵子,到现在居民基本都按时交纳物业费,有特殊情况像户主在外地无法按时交纳物业费用的,也会提前和我们打招呼,等方便的时候来补交物业费。”
收取物业费条例有规定
针对这种情况,市物业管理中心白科长介绍说,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空置房是应当收取物业费的。
白科长详细介绍说,空置房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开发公司未售出的新房,即开发商建成后还没有业主购买的房子;第二类是售出后业主未入住的空房。对于第一类即未售出的空房,从建成到有业主购买该房期间,由开发公司全额交付给物业公司。
对于第二类情况,白科长介绍说,开发公司最初招标物业公司之后要与该物业公司签订一个物业服务合同,名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售出的房子,物业公司要对业主收取物业费,至于收取的金额要看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的协商,可能是全额物业费的20%、50%或是全额不等。新建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后,根据相关规定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可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此时,前期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可以终止,取而代之的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该合同会明确规定今后业主交付物业费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白科长说,尽管房子未入住,事实上业主同样享受到了物业服务,因此就应该交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