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将至,沈阳物业公司开始收取物业费,但有些业主不买账,甚至在业主QQ群里讨论,怎么才能不交或者少交物业费。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真可谓五花八门。
“电梯总不好使,动不动就停,我住20多层,我对象来咱家爬楼梯爬得腿直疼,还跟我黄了,我还去交物业费,心得多大啊!”家住于洪区一小区业主小李说出了自己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第一城小区的
三利和平湾小区的
塔湾向工街附近小区:物业从没上我家收过物业费,肯定是不缺钱,要是缺钱,早来要了。
皇姑区白山路附近小区的
昨日,本报法律顾问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崔修滨说,业主不交物业费的做法不值得提倡,并根据《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相关解答。
不难看出,业主们普遍持有的“拒交理由”,其实大多数都是不会获得法院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