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沈阳市第四期发票摇奖在省福彩中心举行。摇奖产生14位发票中奖人,其中餐饮发票中奖7人、物业发票中奖5人,旅游和教育培训发票中奖各1人。
摇奖金额首次突破3亿元
昨日,沈阳市地税局披露的数据显示,发票第四期摇奖活动共参与登记发票547847张,发票消费金额3.24亿元,较上一期的2.74亿元,多出5000万元。登记发票摇奖机会3014980次。
本期发票摇奖的80万大奖再次是物业发票中出,中奖者缴纳了1380元的物业费,幸运地中到了一等奖。在14个大奖中,原本占有绝对优势的餐饮行业,这次摇奖只占到7席,其他7个分别是物业、旅游、培训等。
中奖者需在2012年11月5日前持与中奖发票代码和发票流水号码一致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原件或《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原件及发票摇奖登记单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沈河区地方税务局办理兑奖手续。
首期摇奖27万奖金成弃奖
沈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沈阳首期发票摇奖中奖总数为14个,奖金总额120万元。一等奖1个,奖励现金80万元(含税);二等奖3个,各奖励现金10万元(含税);三等奖10个,各奖励现金1万元(含税)。
按照规定,发票的兑奖期限为90天,这就意味着中奖者必须在8月7日前到沈河区地税局兑奖。目前兑奖的最后期限已过,有9位中奖者仍未出现领奖,27万元大奖将被视作弃奖处理,那奖金会不会像彩票奖金一样滚入下一期发票摇奖呢?
对此,沈阳市地税局明确表示:“与彩票不同,发票摇奖所有奖金均由政府财政统一支出,如果出现大奖得主弃奖的情况,财政将无需支付奖金,因此也就不存在奖金滚入下一期发票摇奖的问题。
今后中奖号码有望上微博
首期产生弃奖的较多,主要是市民对新的摇奖方式还不适应,出现不少中奖者未及时兑奖。而随着第二、三期的发票摇奖的进行,沈阳地税局通过媒体、网站、短信等各种方式,将中奖信息传递给纳税人,中奖者兑奖率明显提高。“下一步,我们还将谋划将中奖信息通过借助网络微博等新形式,让更多的纳税人了解中奖情况,中奖者能及时兑奖。”
另外,近期在手撕发票兑换摇奖机会的过程中,发现有不少手持假发票的市民前来登记。税务机关提醒市民,开具的发票可直接登录税务部门的网站查询真伪,只要将发票代码输入,就可查询发票的真伪,以及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如果确认为假发票,可直接拨打12366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