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百特物业零售商业沈阳物业管理中的安全管理

1903  2012-06-06 14:19:11
辽宁百特物业零售商业沈阳物业管理中的安全管理零售商业物业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可以细分为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劳动安全、媒体风险防范安全等方面。(一)防火安全无论是物业管理企业还是零售商业物业项目,都要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其最高管理机构是"安全委员会",由物业管理企业和委托方人员共同组成。物业管理企业派往该项目的负责人是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物业具体情况确定...

           辽宁百特物业零售商业沈阳物业管理中的安全管理

零售商业物业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可以细分为防火安全、治安保卫、劳动安全、媒体风险防范安全等方面。
    (一)防火安全
    无论是物业管理企业还是零售商业物业项目,都要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其最高管理机构是"安全委员会",由物业管理企业和委托方人员共同组成。物业管理企业派往该项目的负责人是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物业具体情况确定重点要害部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不断加以补充完善。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工作落实到人。遇有火情应及时组织员工扑救,并认真协助消防部门查明原因。
    (二)治安保卫
    物业管理企业应结合该零售物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安全环境等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检查、考核、评比、验收办法)、治安防范措施和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应确定重点防范部位和划定责任区域,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安全责任。当发现不安全隐患和漏洞时要限期解决。
    特别要加强对印章、现金、票证(卡)、物资、设备、商品和食品的安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财务部、外币兑换处和各收银网点等重点部位必须加装报警装置和录像设备,并经常测试,保证设备灵敏有效。各种钥匙及客用保险箱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履行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查处。零售商业项目中有文娱设施的,需加强监督和检查,严防治安事件的发生。
    (三)劳动安全
    物业管理企业应将劳动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为员工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保障,避免发生人为的工伤事故。应依据国家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工伤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物业中所有电气设备、线路、各类电动工具的安装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需要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劳动教育,并加强内部的日常安全劳动检查及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物业管理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四)媒体风险防范
    正确处理与媒体的关系,利用一切可能树立零售商业物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正面形象,是管理零售商业物业时应着重注意的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应提高在与媒体交往中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授权意识,教育员工了解媒体的工作性质和社会影响力,避免发生媒体风险事故。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以下规定:(1)在与各媒体的工作接触和工作交往中,物业管理企业总经理具有惟一的决定权利;(2)项目如需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媒体式进行宣传报道、参加公关活动或刊登招聘广告时,必须事先得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批准和核准,否则不得进行;(3)项目在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应严格执行物业管理企业的统一VIS设计(包括文字、格式、字体、颜色等),不得随意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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